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14号)及《贵州省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规范推进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地落实,进一步保障贵阳市广大妇幼人群及时获得安全、规范、便捷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依法依规实施监督和管理,现将各区(市、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服务类别在全市公示如下。各相关机构务必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加强信息监测和监督管理,有新增、变更或取消机构信息的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联系电话:0851-87987192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2日起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