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扶贫办)、医疗保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菜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健发[2021]13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贵阳贵安关于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