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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南明区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甲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8 10:33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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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黔卫发〔2012〕83号)《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的有关通知》(黔卫计办函〔2018〕41号)《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有关规定,经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公室从省级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0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贵阳市卫生健康局于2024年5月30日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南明区妇幼保健院对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经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南明区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向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

联系电话:0851-87987192

附件:南明区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汇总表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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