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医改领导小组,市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市级各相关医疗机构:
经市医改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贵阳市“市带县”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阳市“市带县”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筑医改领发(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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