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乡村振兴局、委属委管相关医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时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方案》(国卫医函[20217262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附件:关于转发《“十四五”时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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