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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筑府办函〔2024〕1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4-02-29 发布时间: 2024-03-26 18:26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6 18:26    浏览次数:0次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贵安新区办公室:

《贵阳贵安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贵安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3〕20号),深入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贵阳贵安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加快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积极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为老百姓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护,实现少生病、晚生病,不断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着力提升能力、激发活力、优化服务,通过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做实区域健康管护体系,优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和高效运行机制,推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让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逐步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2024年,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清镇市、修文县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较上年度增长0.5%以上;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逐年提升,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逐年提升,牵头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逐年提升,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

2025年,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力争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清镇市、修文县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国家平均水平,息烽县、开阳县、清镇市、修文县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80%以上,乌当区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持续提高。

2030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明显提高,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健康管理精准实施,医防融合取得实效,有序就医格局全面形成,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医共体管理制度

1.健全权责清单。厘清医共体建设权责利关系,制定政府办医、行业监管、医共体运行三张权责清单。2024年,乌当区、息烽县、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全面完善医共体建设权责清单制度并报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备案。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决策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政策制定、投入保障、人事安排、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认真履行权责事项。(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

2.健全医保支付制度。2024年,已完成医共体建设的区(市、县)可开展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医保基金总额付费。逐步优化调整我市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方案,有效衔接医共体总额付费和DIP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科学编制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医共体总额付费额度,有序实施总额付费资金预付、预结算,统筹开展总额付费和支付方式改革年终结算,对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的医保基金纳入当年医共体医疗服务性收入,主要用于医务人员绩效奖励和辖区居民健康管理。逐步推行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病管理相结合。推进中医适宜技术按病种付费,将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和日间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适宜的付费方式,激励药学人员在促进合理用药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视条件可按协议约定,根据历年医疗卫生机构医保资金使用情况,向医共体预付部分医保资金。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授权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代表其成员单位统一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共体总额付费补充协议。到2025年,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明显实效。(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人民政府;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3.健全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鼓励实行医共体内总量管理,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牵头制定绩效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经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财政部门同意后实施。提升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工资水平,单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全科医生本人基本工资的10%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项目单列管理,逐步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鼓励对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

4.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医共体牵头医院具有领导班子副职推荐、部门负责人和各分院负责人任免、临时人员招聘、内部人事调配等自主权。医共体各分院院长由医共体党委(牵头医院党委)考察后按程序进行任命。医共体内编制分类核定,鼓励由医共体统筹使用,盘活用好存量编制。强化医共体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原则,优化岗位设置,规范聘用管理,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加强医共体内公共卫生、全科、妇产科、儿科等紧缺人员配备;推进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县管乡用”、村医“乡聘村用”;牵头医院每年下沉一定比例医务人员到成员单位工作,加大对村级的巡诊派驻力度。优化乡镇卫生院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逐步将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到2025年,各医共体用人自主权进一步强化,全市建设医共体的区(市、县)均落实“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机制。(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

5.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医共体资产的统筹管理、监督管理,建立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统一管理的财务制度。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所有设备、固定资产等在清产核资后统一划归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组建前的债权债务按原渠道进行化解,组建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化解。区(市、县)财政按规定落实牵头公立医院和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助政策。县级政府建立完善牵头医院人员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落实村医财政定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标准,提高村医收入。到2025年,医共体的财务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6.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医共体监测评价机制,重点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情况,突出县域内就诊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慢性病患者健康改善以及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医保基金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支出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市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对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每年履职和医共体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定期开展督促指导。监测评价结果作为区(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与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实行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考核评价与医保费用支付挂钩,同时运用于改革成效评估。区(市、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建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与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共体绩效考核评价方案并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绩效工资总量、医共体负责人任免和奖惩等挂钩。市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医共体年度考核结果启动超支合理分担和特例单议。到2025年,全市建设医共体的区(市、县)均建立明晰的绩效考核制度。(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二)推动医共体紧密型高效运行

在保持医共体内各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职工身份、政府投入、职责任务、优惠政策等不变前提下,加快推进医共体内行政、人员、财务、绩效、业务、药械、信息“七统一”管理,构建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为辖区群众提供全程健康服务。

7.统一行政管理。建立由县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医保、药监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医共体内设立一体化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医共体章程,建立由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和内部分配等工作平台和机制,对成员单位人员等实行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

8.统一人员管理。医共体内设立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优化医共体内薪酬结构,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医共体内人员由牵头医院按规定统一招聘、培训、考核、使用及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在医共体内多点执业无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鼓励医共体内人才双向流动,建立人才下沉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人才下沉积极性,医共体每年下沉一定比例医务人员(县级医院中高级职称占比不低于30%),连续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加强成员单位人才培养,优先保障成员单位用人需求。(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

9.统一业务管理。医共体内设立运行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医疗、公共卫生、检查检验、护理、院感管理等业务的统一管理,执行统一业务标准,加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推动医防融合。建立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县域向外转诊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县、乡两级收治病种目录,县级医院下转病种目录和康复期下转病种清单,落实分级诊疗职责、合理分流患者。牵头医院承担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管理,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同质化。(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

10.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内设立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成员单位财务的统一管理,制定内部预算,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加强对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内部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配合医保部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成员单位大额资金使用由牵头医院按规定审批,成员单位对本单位财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探索建立医共体总会计师制度,规范做好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

11.统一药械管理。医共体内设立药械管理中心,负责药械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工作。医共体牵头医院统一制定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医共体内统一药品管理、带量采购、集中配送和药款支付。拓宽“两病”用药服务范围,明确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两病”用药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统一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在医共体内开展处方点评、前置审核和药事管理工作,促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支持以县为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牵头在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自行议价。在获得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院内制剂可在医共体内调剂使用。探索建立医共体总药师制度,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12.统一绩效考核。医共体内设立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健全内部运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考核要求,建立长效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医共体内部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内部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薪酬分配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医共体不得向各成员单位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指标挂钩。(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13.统一信息管理。在全省统筹规划、技术指导和统一规范的医共体监测管理信息标准下,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统筹贵阳贵安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共性类基础平台建设及管理工作。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医共体建设信息化项目报市卫生健康局备案,对于各区(市、县)有共性信息化建设需求的,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明确需市级层面统一建设的信息化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招采,集约化建设,资金由原渠道保障,已建成的整合接入,正在建设的按照最新出台的标准规范建设;经专家研究论证无需市级层面统一建设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市卫生健康局提出的标准,各单位自行开展建设。各区(市、县)推进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系统融合,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运营管理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和数据统一管理,与省、市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分级诊疗和医防数据融合应用,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巩固远程医疗服务成果,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实现衔接。根据全省统一规范的医共体监测管理信息标准,综合汇集县域内医疗卫生数据资源,强化医共体及县域医疗次中心监测评价。推进村卫生室综合信息系统管理应用的提质升级。(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大数据局)

(三)完善一体化服务机制

14.完善整合共建机制。按照“县级公立医院——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一般卫生院——村卫生室”梯次带动模式搭建医共体。医共体牵头医院以急危重症、高发病诊治为中心,抓好重点专科建设和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新生儿)“五大中心”建设,做强县级龙头;按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和诊疗水平进行规划和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每个县域医疗次中心辐射和带动周边3—5个乡镇,一般乡镇卫生院覆盖30分钟医疗服务圈。医共体组建数量由县级政府结合实际确定,人口较多或面积较大的县可组建2个以上医共体,服务人口少、规模较小的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医院可与公立综合医院共建医共体。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医院可跨医共体提供服务,鼓励建立妇幼、中医等县域专科联盟。逐步探索疾控机构、传染病和精神病等专科医院、养老机构及社会办医疗机构主动参与医共体建设。(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

15.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在不改变医疗机构行政建制和人员身份前提下,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评价体系的基本要求,保留县级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职能,充分整合区(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现有资源,按照“节约资源、提升效能”原则,统一设置职能科室;按照“保留常规、集中高端,节约成本、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配置医技科室,保留原有的常规基础检查化验项目,结合实际将消毒供应、检验、影像、心电等医技科室整合或优化,减少高尖端设备重复配置;整合后的科室在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时可共用。统一调配使用床位、号源和设备等资源,提高使用效率,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同质化。按照“能并则并、该分则分,做好规划、错位发展”原则,加强县级医院特色专科能力建设,在不同院区打造特色妇科、儿科、新生儿、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和感染性疾病等特色专科,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格局。2024年实现医共体内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

16.完善医疗服务机制。建立市属三级公立医院与医共体结对帮扶机制,2025年底前结合县级实际在县级医疗机构打造至少3个特色专科。加强牵头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推动优质资源下沉,网格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升级。建立医共体内县、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加强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乡镇卫生院开设1个标准中医馆和1个临床特色专科的“1+l”模式逐步向1个标准中医馆和N个临床特色科室的“1+N”模式拓展。将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管理,有条件的区(市、县)可将公办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点。村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到2025年,县域医疗次中心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力明显提升。到203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建成1个或N个临床特色科室。(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17.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制定完善医共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以乌当区为试点实行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打包付费,在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逐步推开。根据年度任务数、服务内容要求、补偿标准计算总额包干经费,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拨付给医共体统一管理,对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二、三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由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根据其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及考核评价结果计算发放相应服务经费。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性,保障实际拨付到村级金额占乡村两级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40%,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稳步提升。探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打包,由医共体统筹使用,探索医共体内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发热诊室(门诊),配备负压救护车。(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8.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医共体与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的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医共体内成立健康管理中心,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以及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与基层数字健共体紧密衔接。建立慢性病全程健康管理专家库,指导和评估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一病一策”逐步推进慢性病全程健康管理,提供差异化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开展1+1+N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即二、三级医院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村医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依托基层数字健共体不断优化签约服务包内涵,为城乡居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签约服务。建立集预防、治疗、康复等综合健康服务为一体的标准化示范门诊,与市民政局和康养产业建立协作合作机制,大力推广传统养身健身法,推动医养结合和医疗康养体系建设。建立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制度,对区域内重点人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县域医防协同机制。到2030年,“双处方”制度全面推行。(责任单位: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

四、实施步骤

(一)深入推进阶段(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逐步修订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医保支付方式,在前期医共体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完善医共体内部章程,优化调整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医共体高效运行。

(二)绩效评估阶段(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

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监测评价,根据监测评价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会商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组织完善政策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30年12月)

考核评估医共体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深化改革、全面提升。

五、职责分工

县级政府是医共体建设的责任主体,统筹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优化布局,提升县域卫生医疗整体绩效和服务能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履行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承担医共体考核办法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医共体实施综合监管,督促医共体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对其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医保部门负责完善医保支付政策,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医保基金拨付到位;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社部门牵头推动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医共体牵头医院负总责,建立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重大事项沟通、报告和人员流动情况报备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和管理能力,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诊疗水平,规范服务行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贵阳贵安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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