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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筑府办发〔2023〕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时间: | 2023-11-19 | 发布时间: | 2023-11-28 11:43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各乡镇、街道:
《贵阳市、贵安新区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贵安新区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
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1号精神,结合贵阳贵安中医药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科技创新为主抓手,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中医药全产业链实现显著增效,打造成熟一批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项目,中药材产值达13.5亿元,打造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产业集群,力争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业产值年增长10%,完成2—3个中药民族药大品种生产工艺优化升级,力争培育产值达20亿元以上的中药民族药制造企业1—2个、10亿元至20亿元的2—3个。到2030年,中药材种产值达16亿元;力争培育产值达30亿元以上的中药民族药制造企业1—2个、10亿元至30亿元的2—3个。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
1.加强种子种苗繁育体系建设。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及道地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繁育研究,围绕道地、大宗、优势中药材品种,依托贵阳药用植物园、种质资源库和中药材繁育基地,加强与高校协同联动,组织实施中药材大品种培育和种子种苗繁育工程建设项目,建立产学研用协同推进机制,进行系统研究与综合开发,研发市场潜力大的中医药大健康产品,实现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与利用,保证中药原材料和种苗稳定供应。围绕铁皮石斛、黄精、白芨、天麻等中药材优势单品,到2025年打造建设12个以上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贵安新区各职能部门任务责任参照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任务责任,不再列出;以下各项任务责任单位除第4项外,均包括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2.做强做优“定制药园”。鼓励中药材种植企业、销售企业及加工企业紧密合作,引导农户参与中药材种植、加工及发展药旅融合新业态,以企业+基地+科研+农户的方式“定单式”设立“定制药园”,构建中药材产销对接新型发展模式,助推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到2025年,建成“定制药园”1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二)健全中医药产销体系
3.推动中药材现代物流发展。畅通中药材流通环节,抢抓国家新一轮高水平开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依托贵阳省会城市区域优势,打造一批中药材物流园项目,以“道地黔药”交易集散为主,打造区域中药材物流仓储枢纽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卫生健康局)
4.扩大中医药贸易途径。以贵阳市南明区中医药县级综合改革示范区为核心,力争打造专业化、智慧化、系统化的“道地中药材”商贸中心。利用中药材电商交易载体,打造服务于全产业链智慧贸易的“云上药市”。依托RCEP大市场及中国—东盟中医药行业合作委员会平台,利用和发挥贵阳贵安区位优势,推动中医药跨境流通。(责任单位:南明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筑城海关、贵阳龙洞堡机场海关)
(三)做大做强中医药制造业
5.推动中医药产业园建设。支持乌当区、修文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中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充分利用全省中药材特色优势,整合全省中药产业发展资源,汇聚国际国内和全省中药生产、加工、科研等知名企业,以资源化、集群化、融合化为导向,打造形成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引进和培育一批知名中医药制造企业,构建中药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促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高中医药制造业产业综合竞争力,辐射带动全省中药加工制造业迅速壮大,助力振兴贵州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6.扶持中医药制造业发展。在产线技术改造、数字化能力提升、产品推广宣传及应用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支持,大力扶持中医药制造业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创新研究、并购重组、产品二次开发等方式丰富产品线,加快形成领域内核心品种,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中药企业采取“定制药园”、“企业+基地”、“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种植”等灵活多样模式提升生产原料质量。努力在中药材加工、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等细分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7.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使用。鼓励医药制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基础研究,研制、开发、生产中药配方颗粒。鼓励中药企业项目化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申报备案国家标准。协调企业以共建共享模式推进中药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形成企业间共享科研资源,优势互补、协同推进系列中药品种开发。鼓励中药制药企业使用“定制药园”中药材生产中药配方颗粒。及时开展医保支付对码工作并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
8.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鼓励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到2025年,每个区(市、县)至少建设1所具备运营条件的老年养护楼;创建3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所有养老机构至少与1家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9.推动中医药与健康旅游深度融合。充分利用贵阳贵安国际一流的避暑气候条件,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与大健康产业的融合发展,推进中医康养集聚区建设。用好温泉资源,推进一批康养度假项目建设,做大做强后疫情时代健康养生旅游。深挖中医药、民族医药和温泉养生文化,提升、建设一批温泉康疗中心、温泉度假地、温泉度假村,支持建设森林旅游和康养基地、中医药、民族医药养生基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远程医疗、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2023年提升改造修文县桃源河景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开阳县水东乡舍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息烽县南山温泉省级森林康养试点基地。到2025年提升改造森林康养基地6个;建设集休闲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养老一体的健康养老基地5个以上,到2030年达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
(五)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
10.搭建中医药协同创新平台。从“政、研、学、医、产”五维一体协同创新,加大中医药科研投入,加强产学研结合,强化政府、研究机构、高校、企业合作互动。积极推进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与贵州医科大学及相关企业开展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交流培养等合作。支持国家苗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药同济堂研发中心、新天药业研发中心等中医药创新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民族医药制剂研发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经典名方、民间验方、名老中医经验方的挖掘和创新应用。支持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及疑难慢性病研究、中药新药研发和中医诊疗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等,推动中医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的跨学科研究。支持有实力的科研院校在筑联合组建中医药创新研究机构和成果转化中心。到2025年,力争建成1—2个科技创新平台,1个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1.推动中医药新药创制及院内制剂发展。围绕中医—中药—康养等产业建立全产业链的专业群和学科群以及相应的研究平台和创新团队,强化中药民族药新产品开发。发展中药院内传统制剂,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部门支持。支持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跨区域共享使用。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制剂室、药企加工配制中药院内制剂,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院内制剂的商品化和产业化转化。支持允许医疗机构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依法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并对其炮制的中药饮片的质量负责,保证药品安全。到2025年,力争建成市级中药制剂中心1—2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投资促进局)
(六)夯实中医药产业发展基础
12.建立健全中医药体系。市、县两级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合理配置人员力量,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加强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与贵阳市中医医院共同组建并获批的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健全以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县级中医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为网底、社会办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到2025年,市县乡村四级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中医药事业实现全面升级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3.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圈。围绕“城市15分钟中医药服务圈”和“农村30分钟中医药服务圈”要求,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中医阁建设,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5年,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三个100%”(100%的家庭医生团队可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且能提供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100%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公立中医类医院中药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达到50%以上;力争对15%的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10%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中医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本地区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研究调度重点工作。市县两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编制本级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科技、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商务、文体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林业、医保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尽快制定具体支持方案和配套措施。市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工作调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二)强化融资保障。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因地制宜深化细化招商路径,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优强企业参与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充分发挥贵阳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中医药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医药领域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担保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人才保障。支持有条件的市属院校开设中药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等专业,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帮助指导院校、中药制造企业和医疗机构建立中药炮制师承制度。充分利用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药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和人才予以支持。中医药人才职称晋升实行单独评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纳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支持通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招聘考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
(四)强化医保保障。依申请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过程中,适当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分值。按规定将适宜的中药(含医疗机构院内制剂、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中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
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贵阳市、贵安新区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
动漫解读:动漫解读|《贵阳市、贵安新区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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