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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筑卫健发〔2023〕70号 发布机构: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时间: 2023-06-09 发布时间: 2023-06-09 16:35
文件有效性:

关于印发《贵阳贵安2023年进一步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9 16:35    浏览次数:0次   来源: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字体:[]

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局机关党办、医政医管处、中医药管理处、人事处、爱卫办:

为深入贯彻《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23〕4号)《中共贵阳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筑乡振领办通〔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将《贵阳贵安2023年进一步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贵阳贵安2023年进一步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2023年6月8日


附件:

贵阳贵安2023年进一步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23〕4号)《中共贵阳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筑乡振领办通〔2023〕1号)等精神,坚决守住不发生返贫致贫底线,进一步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产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乡风文明、加强乡村治理“五大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助力健康贵阳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以党建为引领,以基层为重点,持续巩固健康扶贫“三个三”成果,做好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服务“空白点”监测及重点群众常态化监测,落实好医疗服务各项政策。推进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新建县域医疗次中心6个,继续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推进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强化乡村医生待遇保障,确保队伍更加稳定、管理更加规范、能力稳步提升、服务更加安全,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等问题,农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巩固医疗服务“三个三”成果。持续落实好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合格村医的配备等工作要求,动态监测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根据服务区域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调整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鼓励采取县乡巡诊服务、上级机构派驻(二、三级医院需形成人、财、物的“组团式”全方位帮扶)、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等多种方式实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监测,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服务“空白点”,保持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健康处、医政医管处;责任单位:区(市、县)卫生健康局)

(二)做好重点人群动态监测和帮扶。持续开展动态监测管理,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数据对接,根据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的人员基础信息,及时调查核实监测对象健康和医疗综合保障情况。各地结合城乡居民参保信息、监测对象所在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案首页、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贵州省村卫生室综合信息系统消除致贫返贫风险情况等现有数据信息,加强联动配合,充分发挥乡村医生、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通过入户排查、体检或转至医疗机构诊治等措施调查核实有关信息,对“因大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进行常态化监测,按政策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实施防贫预警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调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及时纳入监测、及时落实帮扶,坚决杜绝因病返贫致贫。(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健康处、医政医管处;责任单位:区(市、县)卫生健康局)

(三)开展健康扶贫“回头看”专项行动。巩固拓展“3+1”保障成果,开展医疗保障全面“回头看”专项行动,动态消除新增问题和风险。查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是否重点做好监测人群(一般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类主要慢病患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签约对象应签尽签,规范健康管理和服务。查看“先诊疗后付费”落实情况:是否有序将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保障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查看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情况:各定点医院收治的大病患者是否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出院后乡镇卫生院是否对其进行后续管理。查看医疗保障领域网络舆情、“防贫申报”、部门预警线索、各级巡视审计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等核实整改是否真实、准确。继续开展省内医疗帮扶协作,依托市级优质医疗资源帮扶长顺、罗甸等兄弟县。(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健康处、医政医管处;责任单位:区(市、县)卫生健康局)

(四)做好患病群众分类救治和健康管理。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指导,及时落实患病群众分类救治政策。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将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保障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指导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与相关部门做好上述人群身份信息互联互通,及时识别患者身份,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坚决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并实行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对需要治疗干预的,及时做好住院转诊、治疗后的用药指导和康复管理等服务;对需要纳入健康管理的,及时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开展随访,做好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药干预等综合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调整优化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政策,持续开展跟踪监测,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应管尽管、应治尽治。(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健康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管理处;责任单位:区(市、县)卫生健康局)

(五)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卫生健康帮扶。重点落实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措施,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照护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加强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落实情况的监测。持续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及用药权限下放到基层医疗机构,推行使用“长处方”及延伸处方,促进“两病”患者规范管理,有效减轻农村群众的经济负担。(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健康处、医政医管处;责任单位:区(市、县)卫生健康局)

(六)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2023年完成贵安马场镇中心卫生院、息烽县九庄镇卫生院、开阳县龙岗中心卫生院3个省级建设项目,抓好贵安马场镇中心卫生院、乌当区羊昌卫生院、清镇市新店镇中心卫生院、开阳县楠木渡镇中心卫生院4个市级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特色(重点)科室”打造,提升基本医疗、急诊急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区域辐射能力,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及保障能力。按照《贵阳贵安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筑府办函〔2021〕39号)要求,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定位,规范乡村医生管理,依法开展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充分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完善乡村医生药品保障,根据村卫生室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用药实际需求,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统筹调配,确保村卫生室基本药品配备达到80种以上,优先配备高血压、糖尿病、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及必要的抢救药品,定期清理和调配临近过期药品,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及安全。严格按照国家、省对疫情防控五类物资配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防控物资动态储备,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救治保障能力。(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健康处;责任单位:区(市、县)卫生健康局)

(七)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中共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筑人社通〔2022〕23号)要求,做好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全面解决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学历低、无资格等问题,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人才振兴。鼓励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人才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更好服务一方群众。健全完善乡村医生培养、培训、激励、考核及退出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筑牢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按照“市级统筹、县级主抓、乡镇参与”的原则,加强乡村医生应知应会业务和技能培训,鼓励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稳步提升乡村医生综合服务能力。强化村医培训效果及业务能力监测评估,推动乡村医生规范安全开展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医积极开展肌肉注射和静脉给药服务。(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健康处、人事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管理处;责任单位:区(市、县)卫生健康局)

(八)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倡导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健康贵阳行动,加快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稳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宣教活动,全面提高农村地区公众健康素养。(牵头处室:爱卫办;责任单位:区(市、县)卫生健康局)

(九)加强驻村及联系村工作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贵阳贵安市级领导和单位联系村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筑乡振领通〔2022〕1号)精神,加强对联系村(清镇市犁倭镇茅草村)的工作指导和卫生帮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研究驻村联系工作,落实人、财、物等帮扶措施,确保联系工作有序开展。原则上联系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分管领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其他班子成员每年不少于一次到村指导帮扶工作。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开展驻村工作。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卫生健康系统内驻村第一书记(驻村队员)紧紧围绕农村“五治”等中心任务,主动参与基层党建及基层治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数据报送。(牵头处室:人事处、党办;责任单位:基层卫生健康处)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横向配合协作,强化对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积极拓展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农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切实发挥起群众健康“守门人”以及农村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要切实加强对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全面衔接的经费保障,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及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拨付进度,按进度及时拨付乡村医生财政定额补助经费,确保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队伍稳定。

(三)加强效果评估。把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后评估范围,强化工作绩效评价,充分运用考核和评价结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到位、政策措施不落实,不能保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坚持问题反馈整改和约谈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卫生健康行业、基层干部和群众政策知晓度,不断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成效,广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工作责任分解表.docx


政策解读:领导解读|《贵阳贵安2023年进一步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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