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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布机构: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时间: 2021-11-25 发布时间: 2021-11-2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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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阳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1-25 10:55    浏览次数:0次   来源: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字体:[]

为贯彻落实《健康贵州行动(2019-2030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关于做好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省健康促进与教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2021年我市继续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监测背景

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是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方式形成、改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首选策略和措施,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和先导工作。“健康素养水平”已成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标,成为评价国家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进一步掌握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变化趋势,为制定卫生健康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2021年将继续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

二、监测目的

(一)了解我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变化趋势;

(二)分析我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影响因素,确定优先工作

领域;

(三)评价卫生健康政策、健康教育工作效果;

(四)提升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五)为制定卫生健康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监测对象

非集体居住的15~69岁城乡常住居民。

常住居民指过去12个月内在当地居住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的居民,不考虑是否具有当地户籍,不包括居住在医院、养老院、 学校集体宿舍等场所的居民。

在调查户内共同居住、吃饭的保姆、雇工等非亲缘关系的成员也属于调查对象。超过一户合居一单元房的情况,视为一户处理。长期在外工作、学习的家庭成员,如果在外时间超过6个月, 则不纳入监测的范围。

考虑健康素养水平在家庭户中的聚集性,1个家庭户只调查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

四、监测方法

(一)监测内容

使用全国统一的《全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调查问卷》,采用入户面对面询问方式了解监测对象的健康素养水平,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3个方面。

(二)监测范围

1.监测点

按照兼容国家抽样方案的《2021年贵州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抽样方案》,综合国家、省级要求,2021年健康素养监测范围覆盖我市4个区(县)(3个城市点、1个农村点)。详见下表。

2.样本量

(1)4个国家级监测点和2个省级监测点(其中南明区、息烽县既是省级监测点也是国家级监测点),共4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抽取4个街道(乡镇),每个街道(乡镇)抽取3个居委会(村),每个居委会(村)完成45份调查,每个监测区(县)调查540人,全市共调查2160人。

(2)各层样本量的确定严格执行《2021年贵州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抽样方案》。

(三)监测工具

1. 电子化监测。

省级购置基于 Android 移动终端的“健康素养问卷调查系统”(软件系统),通过统一配置和配发平板电脑,支持调查人员现场电子化监测和问卷数据、报表填报,实时监测工作进度;支持逐级进行现场调查数据质控;可在完成调查后及时获得监测点数据。

2. 调查用平板电脑管理。

省级在举行现场调查培训时,市疾控中心领取并向监测点配发统一配置的调查用平板电脑。各监测点完成现场调查后,向市级上交调查用平板电脑。由市疾控中心统一收齐后,上交省疾控中心。调查用平板电脑故障维护实行谁使用谁维修、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为提高监测效率和质量,各监测点可使用监测项目经费增购调查用平板电脑和购置充电宝。

(四)监测报表

项目执行期间,各级根据职责分工填写项目报表,包括:

《附2-1 居委会(村)名单》(由县/区级填写)、《附2-2 家庭户列表》(由县/区级填写)、《附2-3现场调查任务管理表(2021年版)》(由调查员填写)、《附2-4 监测县(市、区)健康素养监测完成情况汇总表》(由市/州填写)、《附2-5 监测县(区)健康素养监测完成情况上报表》(由市/州级填写)、《附3 2021年健康素养监测督导评估表》(由市/州填写)、《附 3-4 绘图列表质控评分表》(由省、市/州填写),按项目进度和质控要求上报或备查,所有表格均按层级管理审核上报。

(五)数据管理及传输

各区(县)的调查员负责收集并传输数据。每天调查结束, 将调查设备中的数据上传到贵州省疾控中心指定的服务器上。如无条件每天上传,至少做到每三天上传数据。

市疾控中心每天对本地区域所有监测点数据完整性、逻辑性等进行审核,调查完成后及时填报附件2-4,报经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盖章后,上报省疾控中心卫生健康促进与宣传教育所(以下简称“省疾控中心健教所”)。

五、质量控制

(一)调查前质量控制。严格遵循规定抽样方法完成逐级抽样,直至抽取调查对象。抓好逐级培训,培训统一使用省级监测方案。

(二)调查阶段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充分取得当地有关机构、调查对象的配合。使用统一的调查问卷进行调查。原则上由调查对象根据自己的理解作答,自行完成调查问卷,调查员不做任何解释。调查对象如有读、写等困难,不能独立完成调查问卷者,则由调查员来询问,根据调查对象的回答情况,调查员帮助填写选项。调查员不能使用诱导性或暗示性语言,如遇被调查人文化水平较低或存在语言障碍时,可作适当解释,但解释要忠于原意。调查员要当场核对问卷,质控人员对当天所有问卷进行复核,并填写质控记录。

1. 监测质控与复核。区(县)级和市级负责本级监测质量控制与复核,采用现场复核为主、听录音复核为辅的方式进行。国家级在每个省(区、市)随机抽取 1 个监测点进行复核,省级对本省所有监测点进行复核,从每个监测点抽取 15 份调查问卷,采用现场复核或听录音复核方式,判定市(州)级复核质量和监测点调查质量;在省级复核开始前,县(区)级与市(州) 级对质控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纠正视为质控有效。

2. 不合格控制。如省级在一个监测区(县)抽取的15份调查问卷中,不合格问卷超过3份,则视为该监测县(区)现场调查工作不合格,必须重新进行调查。

(三)数据处理分析阶段质量控制。

国家级、省级工作人员使用数据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清理和逻辑校验,对不合格问卷予以剔除。对不合格问卷较多的监测点予以重点核查。

六、项目管理

(一)组织管理

市(州)级: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管理与领导, 组织督导检查、质量控制和数据上报。

市疾控中心负责监测区(县)调查人员培训、绘图列表的审核、项目技术指导,协助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本地区项目督导与质量管理工作,审核上报资料。调查结束后收集、检查、上交调查设备(平板电脑)。

区(县)级:

监测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监测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部门,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监测区(县)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完成调查实施、质量控制、资料整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执行调查任务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及村医按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各区(县)成立县级调查工作组,负责以下工作:(1) 派技术骨干参加省、市级培训;(2)制定现场调查工作方案;(3) 做好街道(乡镇)、居委会(村)的协调工作,开展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宣传、解释工作;(4)收集居委会(村)信息,按时填报各种表格(表附 2-1 至附 2-3),完成调查抽样。(5)组织、协调实施现场调查工作,并进行现场质量控制。

县级调查工作组应明确以下人员分工:

(1) 负责人:负责辖区监测的项目管理,由监测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2) 协调员:由区(县)疾控中心领导担任,负责营造宣传氛围,协助负责人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可设置二级协调员负责监测乡镇(社区)协调和调查户预约。

(3) 调查员:负责使用平板开展入户问卷调查、实时质量控制。调查员主要由区(县)疾控工作人员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担任。调查员应按要求每天上传数据,确无条件的至少每周上传 1 次。

(4) 质控员:负责入户调查质量控制、数据及资料管理、上交总结材料等,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县级疾控中心经省级培训的 1-2 名工作人员担任。

七、督导与评估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区(县)各级各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确保监测工作任务真实完整、保质保量完成,严禁弄虚作假。各级在项目执行各阶段应实行质量跟踪评价和督导整改机制,跟踪整改落实。

(二)市级督导现场质量控制

县(区)级和市(州)级负责本级监测质量控制与复核,采用现场复核为主、听录音复核为辅的方式进行。市疾控中心协助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本地区项目督导与质量管理工作,在省级复核开始前,区(县)级与市级对质控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纠正视为质控有效。

八、经费管理

(一)管理要求

市级和监测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严格使用省级下达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积极争取健康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省级评估考核中将对各地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二)监测工作经费使用

下达专项经费可用于以下用途: 1.区(县)级项目培训;

2. 项目宣传(如横幅等)与入户调查用品;

3. 印制少量调查问卷及表格;

4. 调查人员交通费及伙食补助费(依据当地差旅费相关管理

办法执行);

5. 为提高监测效率增购平板电脑、充电宝等调查工具与设

备;

6. 现场调查需用的其他调查工具,如现场调查用文具、工作

牌、马甲、背包、手电筒(带报警器)、雨具、鞋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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