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贵阳常春藤医院因再次校验不合格及在暂缓校验期间违反规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现依法予以注销。注销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贵阳常春藤医院
登记号:MA6J9KE8352010315A1002
执业地点: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437号九洲国际传媒产业园1号楼2层12-19号
法定代表人:兰学锋
主要负责人:赵 琨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6年7月24日